師宗縣國有建設用地SCG2020-01、02號地塊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師公資交土告字[2020]02號
經(jīng)師宗縣人民政府批準,師宗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2(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批準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方案、核定的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jù),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宗地編號: |
SCG2020-01、02 |
宗地面積: |
5417.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師宗縣丹鳳街道文筆大道南段右側(cè) |
出讓年限: |
商住比4:6 商業(yè)40年 住宅70 |
容積率: |
不小于2.0且不大于3.5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70 |
綠化率(%): |
不小于15 |
建筑限高(米): |
15 |
土地用途: |
商住用地 |
投資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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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
338.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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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狀土地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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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價: |
3085.0元/平方米 |
加價幅度: |
10元/平方米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0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23日到師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yè)權交易科(煤業(yè)大廈二樓)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23日到師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yè)權交易科(煤業(yè)大廈二樓)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23日16時00分 。經(jīng)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中心將于 2020年4月23日16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2020年4月24日09時00分在師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本次拍賣設有底價,出價最高者不得低于底價,低于底價或者不符合其它條件的拍賣不成交。
2.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10日內(nèi)競得人必須與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出讓合同,競買保證金自動轉(zhuǎn)為定金,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nèi)必須繳清成交價款(含節(jié)假日)。如逾期不繳納出讓金的,沒收定金。成交價款不含相關稅費,成交后由競得人自行繳納。
3.保證金繳納方式:保證金繳納一律以銀行轉(zhuǎn)賬方式轉(zhuǎn)入到指定賬戶。若競買人為自然人,必須從本人的銀行賬戶中轉(zhuǎn)入;若競買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從單位基本賬戶中轉(zhuǎn)入。保證金繳納不接受現(xiàn)金繳納,否則視為無效。保證金按規(guī)定繳納到指定賬戶后,請?zhí)峤汇y行轉(zhuǎn)賬憑證、電子銀行回單和基本戶開戶銀行許可證復印件到師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三樓財務科)進行保證金到賬確認。
4.除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外,其它規(guī)劃條件以核定的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為準。
5.宗地包含2個地塊,SCG2020-01號,面積681.0平方米,SCG2020-02號,面積4790.0平方米,總面積5471.0平方米,根據(jù)城市規(guī)劃要求,不分宗進行出讓,2宗整體一起出讓。
八、 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lián)系地址:師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lián) 系 人:徐林光
聯(lián)系電話:0874—5750192
開戶單位:師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農(nóng)業(yè)銀行師宗支行
銀行賬號:24049301040017332
師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