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宗縣第三中學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我校主要實施初高中教育,促進基礎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教育教學指導工作;主要任務是負責實施對全校教師繼續(xù)教育;為學校開展教師校本培訓提供指導和服務;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做好全校教師繼續(xù)教育和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組織、協(xié)調、評價和服務工作,成為教師教育政策咨詢和指導中心;為廣大教師研修學習提供必要的場所、設施、設備和資源等良好環(huán)境,輔導和幫助廣大教師充分利用各種信息資源開展自主學習。
(二)2017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2017年,在學校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合理安排收支預算,嚴格執(zhí)行預算,積極做好對應收應付款的清理工作,增強對固定資產(chǎn)的管理,重視日常財務收支,認真做好年終決算工作,修訂完備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較好地完成了各項財務工作任務,為學校的建設做了必須的保障。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師宗縣第三中學部門2017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師宗縣第三中學部門2017年末實有人員編制231人。其中:事業(yè)編制231人;事業(yè)人員202人)。
離退休人員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jīng)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jīng)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師宗縣第三中學2017年度收入合計32,845,664.51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2,845,664.51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元,
占總收入的0%;事業(yè)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經(jīng)營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對比:本年財政撥款收入32,845,664.51 元,上年財政撥款收入26225685.06元,本年比上年多6619979.45元,比上年增長25.24%,本年增獎勵性績效工資補發(fā)。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師宗縣第三中學2017年度支出合計33,051,870.36元。其中:基本支出33,051,870.36元,占總支出的100%;上繳上級支出、經(jīng)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元,占總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況
師宗縣第三中學2017年度用于保障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33,051,870.36元。上年24905515.20元,比上年增8146355.16
元,增8146355.16主要原因本年增獎勵性績效工資補發(f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jīng)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jīng)費占基本支出的20%。
經(jīng)費支出比例圖
工資福利支出25,710,162.18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2,056,922.98元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163,127.20元
工資福利支出比例分析
津貼補貼 |
社會保障繳費 |
績效工資 |
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
|
|
7,370,577.00 |
1,971,389.00 |
2,729,042.18 |
10,448,587.00 |
3,190,567.00 |
商品和服務支出比例分析
辦公費 |
印刷費 |
水費 |
電費 |
郵電費 |
260,857.85 |
5,067.50 |
8,000.00 |
308,482.22 |
53,616.33 |
物業(yè)管理費 |
差旅費 |
維修(護)費 |
培訓費 |
專用材料費 |
22,950.00 |
60,779.00 |
106,118.00 |
35,504.00 |
38,569.00 |
被裝購置費 |
勞務費 |
福利費 |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
|
2,450.00 |
961,580.00 |
174,819.08 |
18,130.00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比例分析
退休費 |
住房補貼 |
助學金 |
住房公積金 |
27,680.00 |
447,100.07 |
2,667,301.13 |
2,021,046.00 |
其他基本性支出比例分析
辦公設備購置 |
信息網(wǎng)絡及軟件購置更新 |
1,720.00 |
119,938.00 |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師宗縣第三中學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051,870.36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3,051,870.36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00%。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四)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情況說明里沒有介紹,但單位認為需要說明的情況在此說明。)
(五)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jīng)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jīng)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jīng)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jīng)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jīng)費決算數(shù):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shù)(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情況說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釋說明的決算相關專用名詞,在此進行說明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yè)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jīng)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xiàn)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jīng)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jīng)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經(jīng)費和公用經(jīng)費。其中:人員經(jīng)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jīng)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jīng)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jīng)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jīng)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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