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將《師宗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師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師宗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為消除我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師宗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發(fā)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 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guī)有序全面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健全長效管理體制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二、工作目標
以村(社)為單位,全面動員村三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干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數據,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統(tǒng)籌推進的原則,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guī)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到2020年12月底,全面完成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隱患排查;到2021年6月底,全面完成全縣行政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基本完成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重點整治;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tài)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11月10日一30日)。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及時動員部署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摸底排查階段(2020年12月一2021年6月)。對全縣所有農村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并將有關信息錄入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到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重點排查工作,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工作。
(三)重點整治階段(2020年12月一2021年6月)。根據摸底排查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建立重點排查整治臺賬,對排查出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和銷號。
(四)全面整治階段(2021年6月一2023年12月)。全面完成隱患整治,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健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嚴肅查處房屋使用安全違法違規(guī)行為,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對全縣范圍內的行政村(含鄉(xiāng)鎮(zhèn)政府駐地行政村、街道辦事處下轄行政村)和城中村范圍內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要區(qū)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將有關信息錄入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對已經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及貼掛“房屋安全等級認定牌”的農村安全房屋,以及建設手續(xù)齊全的安全房屋,要將信息同步導入或錄入到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對由村負責提供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輕鋼屋面結構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特別是無合法合規(guī)手續(xù)加層、改擴建用作經營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以及用作農家樂、網吧、旅館、客棧、酒店、餐館、學校、幼兒園、小商超、集貿市場、醫(yī)療場所、養(yǎng)老和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體育活動場所、文化娛樂場所的房屋等。對原已認定為安全的住房,之后改變房屋用途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性鑒定。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huán)境安全等。排查時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
(二)重點整治。以排查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fā)生坍塌等重大事故。
1.制定方案。根據排查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組織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依據《農村住房安全鑒定技術導則》《云南省農村危房認定技術指南(修訂)》《云南省經營性<聚集性>農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指引(試行)》等技術標準以及各地簡易鑒定規(guī)則進行房屋安全性鑒定。評估或鑒定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對農村自建房進行自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要求進行整治。
4.建立臺賬。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制度,縣、鄉(xiāng)、村三級建立重點排查整治臺賬,對排查出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清單化管理,做到“一戶一檔”,并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三)全面整治。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yè)監(jiān)管責任,嚴肅查處房屋使用安全違法違規(guī)行為,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guī)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健全鄉(xiāng)鎮(zhèn)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配備充實監(jiān)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縣農業(yè)農村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門負責人及各鄉(xiāng)(鎮(zhèn))鄉(xiāng)(鎮(zhèn))長、街道辦主任為成員的師宗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tǒng)籌協(xié)調排查整治有關工作,全面落實“省負總責、州市組織推動、縣市區(qū)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yè)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yè)安全監(jiān)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jiān)管范圍,強化監(jiān)管。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縣教育體育局負責督促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縣民宗局負責督促指導農村民族宗教場所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督促指導農村養(yǎng)老機構場所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督促指導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和農村依法依規(guī)用地工作;縣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督促指導農村文化、旅游場所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縣衛(wèi)生健康局負責督促指導農村衛(wèi)生所(室)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縣消防大隊、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督促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并將農村實體開展經營房屋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報至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組織提供法律咨詢和人民調解等工作;縣財政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有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縣農業(yè)農村局負責組織農村人居環(huán)境和村莊整治,按照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公安局負責農村旅館業(yè)等特種行業(yè)許可證復核工作;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tǒng)籌做好轄區(qū)內農村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系統(tǒng)錄入工作,并做好農村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強綜合保障。充分利用村三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干部、設計、施工、監(jiān)理、檢測等專業(yè)機構和技術人員力量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各行業(yè)主管部門要主動與司法機關溝通銜接,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縣人民政府將成立師宗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導組,分片區(qū)對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過程督促指導檢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諉扯皮、排查不實,影響全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有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做好宣傳引導。加強農村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力度,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tài),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保障群眾信息知情權,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風險隱患。全面深化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將本地細化實施方案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自2020年12月起,每半月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師宗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主要職責
附件
師宗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
小組組成人員及主要職責
一、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 長:孫海彥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梁 歡 縣政府督查專員
毛彥廣 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
成 員:李佳雙 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畢海平 縣民宗局副局長
趙美玲 縣公安局副局長
陳 珍 縣民政局副局長
徐 芳 縣司法局副局長
趙育紅 縣財政局副局長
海 文 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王 琨 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副局長
譚 沖 縣農業(yè)農村局副局長
李 華 縣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長
陳增明 縣衛(wèi)生健康局副局長
黎鴨強 縣應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
劉自兵 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
林 瑾 縣消防大隊大隊長
王振宏 丹鳳街道辦事處主任
張淵超 漾月街道辦事處主任
何雙強 大同街道辦事處主任
劉 祥 雄壁鎮(zhèn)人民政府鎮(zhèn)長
周俊宏 葵山鎮(zhèn)人民政府鎮(zhèn)長
郭麗芬 彩云鎮(zhèn)人民政府鎮(zhèn)長
李佳運 竹基鎮(zhèn)人民政府鎮(zhèn)長
查 揆 五龍鄉(xiāng)黨委副書記
姜 東 龍慶鄉(xiāng)人民政府鄉(xiāng)長
楊躍峰 高良鄉(xiāng)黨委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由毛彥廣兼任辦公室主任,王琨、海文、譚沖、劉自兵、林瑾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各成員單位指定1名聯(lián)絡員,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將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相應崗位職責人員自行遞補,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fā)文。
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統(tǒng)籌指導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研究協(xié)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領導小組決策部署,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細化落實縣直部門掛聯(lián)責任制,協(xié)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開展有關工作;定期調度工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實行工作半月報制度,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工作建議;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和工作檢查通報排名機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動作遲緩、措施不力的進行通報;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