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9-06-06 10:36 來源:自然資源局 瀏覽次數:3826
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第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下列采礦權人逾期不辦理采礦許可證延續(xù)登記手續(xù),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采礦權人須在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向師宗縣自然資源局依法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注銷登記手續(xù)。逾期不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注銷登記手續(xù)的,師宗縣自然資源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規(guī)定,依法注銷采礦許可證。
采礦許可證情況表
序號 |
礦山名稱 |
采礦權人 |
采礦許可證號 |
有效期 |
1 |
師宗縣五龍江龍采砂場 |
師宗縣五龍江龍采砂場 |
C5303232010017130059126 |
2012.1.6-2014.1.6 |
2 |
師宗縣葵山華地石材廠 |
師宗縣葵山華地石材廠 |
C5303232010097120083110 |
2011.5.9-2012.10.9 |
師宗縣自然資源局
2019年6月6日